更新时间:2023.06.03
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属性是公民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有年限限制。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
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一张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每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每张。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
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内容如下: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面积总合,其中地类面积;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故意,过失的不会构成本罪。《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有: 1、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规定比例,属于成片开发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有:提出转让申请;承办人进行详细审查了解;现场勘察,对照核实;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填写转让审批表,进行审批;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