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刑法》中只规定了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死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实施刑法第
较大安全事故是否要刑事处罚要分情况的。刑法处罚的一般是重大安全事故,也就是一般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司法实践中一般在三到五年以下量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可能排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有:因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负责。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现行法律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只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指的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