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试用期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被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包括: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
工伤保险待遇的被申请人是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人或者是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
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
申领工伤待遇的流程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
停止工伤保险前的工伤待遇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 2、员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
职工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残疾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和规定治疗期间的工资。残疾待遇包括一至十级残疾职工一次性残疾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设备的,由基金支付。死亡待
工伤认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式:社会统筹支付;由政府制定统一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与项目,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