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离过婚的人再登记结婚不需要拿离婚证。离婚之后再次结婚跟初次登记结婚携带的证件是一样的,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的常驻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需要的。按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没有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也可以离婚,同时也可以办理证明,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
离婚后再登记必须要携带离婚证的。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
不可以,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再婚登记时会收回离婚证。离婚后,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与他人再婚,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将在离婚证上加盖无效公章。
需要。对于二婚的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1、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
再婚登记要出示离婚判决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再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所以是需要出示离婚判决书的。
需要带离婚证明,通常为离婚证或者一份本人无配偶的声明或法院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会显示离婚,因为协议离婚时是需要到民政局去办理,民政局一定会有记录的,这是工作的要求。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不会告知当事人离过婚,但是再婚办理结婚登记时是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再婚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可以出具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的效力。如果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则再结婚时需要提供离婚证。 办理再结婚登记需要经过以
第二次结婚婚除了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本人常住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2、双方本人无合法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
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需要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