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诈骗犯中对犯罪中止的认定: 1、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中止诈骗犯罪的决意; 2、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中止诈骗犯罪的行为; 3、时间上,必须发生在诈骗犯罪的过程中; 4、结果上,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诈骗犯罪的行为或有效地避免了诈骗罪的危害结果。
骗取贷款行为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在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贷款,而骗取贷款罪的犯罪对象除了贷款,还包括票据承诺、信用证、保函等金融票证。其次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而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也可以是单位。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票据诈骗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和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而盗窃了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可能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在涉及信用卡的犯罪中,首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如下: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
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所以诈骗罪的共犯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 (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
认定敲诈案中的共同犯罪: 1、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 4、各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第二,在实施诈骗前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行为有: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原因; 2、使用虚假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超过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式诈骗贷款。 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假手段欺诈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民间借贷一般发生于有信任基础的双方之间,获取款项后需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归还,否则出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还款。 而诈骗罪通常发生于认识不久的双方之间,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