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撤销缓刑,不构成累犯。《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缓刑被撤销的后果: 1、在缓刑考试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令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
适用条件:1.缓刑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
缓刑期间又犯治安案件,情节严重的会撤销缓刑。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那么就应当撤销缓刑。因此,缓刑期间被拘留的,应该撤销缓刑,但是情节轻微可以酌情考虑不撤销。所以,在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的,有可能会被撤销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 (1)缓刑期间严重违法; (2)缓刑期间再犯新罪; (3)缓刑期间发现漏罪。 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撤销缓刑的程序是什么 1、被宣告缓刑的
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又犯新罪不属于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规定的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构成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
缓刑之后要注意的是: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以及进行集中教育。
法律上缓刑适用条件有: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不判缓刑: 1、累犯不适用缓刑;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4、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