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有: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
撤销权的行使的情况有: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 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受让人恶意,是指受让人从债务人处获得利益时,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有: 1、要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在主观方面包括了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 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除此之外,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还有三种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债权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第一,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第二,债务人无偿将其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第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其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对债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