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其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以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或者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履行债务的期限的。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法院申请,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 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第三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财产的原状。撤销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其功能在于保全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实现自身的债权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下列限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以及债权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