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财产应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再行按一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再是公司所欠的税费;最后是公司拖欠的普通的破产债权。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问题: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
公司破产的,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等;2、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
公司破产的时候,用破产的财产来清偿债务。破产的财产,就是指的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1)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费用;(2)共益债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赔偿如下: 1、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