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行政诉讼二审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
行政诉讼的二审一般由法院组成合议庭来开庭进行审理;但是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并且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一般需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需要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依法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根据《行
行政诉讼一审的判决书,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情况特殊的,则法院可以申请延长作出判决的期限;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一审案件的,则需要在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书。
原告人:刘,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被告人:市公安局。地址:市区路号。诉讼请求原告人不服市公安局于年月日决定拘留15天。请求依法审理。事实和理由原告人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不尊重原始事实真相,两次决定拘留我15天我认为这违背了我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人民法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所谓书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不需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只根据上诉状、原审案卷材料和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就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审理方式。在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中,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是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方式是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流程是: 1、原告要向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一般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收到复议书15日内起诉,如果是直接起诉的,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提起。
行政诉讼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流程: 1、组成合议庭; 2、交换诉状; 3、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4、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 5、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