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一般是不承担的。但若子公司资不抵债的,母公司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或认购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母公司的债务不需要子公司负责。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母公司的债务由母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子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人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通常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公司的对外债务,那么是用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债务的,而作为公司的法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清偿责任。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所以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
收购公司以后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通常情况之下,收购方会和原来的股东在股权的收购协议当中约定:基准日以前的债务将由原来的股东承担,基准日以后的债务将由新股东即收购方进行偿还。这种约定,实际上是被收购公司把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来股东或者是
公司法中母公司债务子公司无需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和母公司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母公司债务由母公司独立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监事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清偿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通常是以通过认缴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的。而监事只是公司设立时的一个职位或者部门。监事会是股东大会下的一个常设监察机构,具有监督职能。通常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承担。
子公司的债务不会由总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公司的股东如果完成了出资义务则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收购的公司债务由原股东或者新股东进行承担。这就要看收购方与被收购方所签定的转让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双方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偿还即可。收购方可以分期支付股权的收购款,在签订股权转让的合同的时候,支付一部分,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再支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