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一般会影响到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从而会加重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亲自签定认罪书那么还可以从宽处理;但前提都是在有合法的证据能证明案件实事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但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除外。
1.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实体上,认罪认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量刑“优惠”。程序上,基层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案件可以
不承认的自书遗嘱的情形有: 1、伪造的遗嘱无效; 2、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立遗嘱无效; 4、被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 5、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
不能被认定为职务犯罪的立功情形的有: 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等。
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免除的情形有: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没有主张其权利,债权人放弃其该权利,主合同已经履行,主合同无效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可以免于刑事责任。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明显不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间利益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
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保证责任的免除情形有:主债务消灭、保证期限已过、债权人免除、保证人死亡或被撤销且无财产可供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混合、债权人拒绝等。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或者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骗取、胁迫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
1、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2、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