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债务人可以提前还债。如果提前还债不侵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不能拒绝;除此之外,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借款人失踪死亡的,原则上是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义务。 不过,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还自愿偿还的不在
借款人失踪死亡后继承人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还债。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的情况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失踪后要回欠款的方法是: 1.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
民间借贷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的情形有: 1、如果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应当给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借款人可随时向出借人要求归还借款。 2、如果民间借贷约定了借款期限,那么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提前
1、民间借贷债务人可以提前还贷 2、民间借贷行为,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债务人负有还贷的义务,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清偿债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贷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债务人不能提前偿还借款。
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可以提前还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因提前还款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债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
债务人可以提前还款,但是提前履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应当负担因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
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且因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如果提前履行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可以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