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受到伤害,认定工伤的,应当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包括误工费。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
工伤是第三方造成的赔偿具体如下: 1、如果第三人不支付工伤赔偿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追偿。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由于当事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与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冲突。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已经支付与工伤赔偿项目重叠的一部分,工伤赔偿存在相应的扣减或者免除。
工伤没有额外赔偿,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童工因工负伤的,有赔偿。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时,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但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不会为其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而侵权赔偿实
工伤一般不会有额外赔偿。职工受工伤后的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予以报销,还享受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有,分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期间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
劳动者鉴定工伤后没有伤残标准的,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目录或者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