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5
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的具体程序:由专利局详细进行审查,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如果经实质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则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专利实质审查生效,指的是当事人提出实质审查申请后,该申请得到了受理,专利局进入实质审查的阶段,开始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
专利的复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驳回复审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可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
专利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是否提出了新的方案进行审查;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申请审查的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
专利复审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
可以申请专利复审的人是专利申请人。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