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
房产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房产办理转移登记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需要在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办理,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材料如下:1、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材料如下:1、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