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 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的情形有: 1、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双务合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分别是: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以下内容: 1、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 2、不安抗辩权,即双重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
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是:《民法典》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后给付义务人不具有履行能力
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双方均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后履行一方具有先履行抗辩权; 3、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具有履行能力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三)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四)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行使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有先后顺序,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义务。
债务人的抗辩权是: (一)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三)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 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 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