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著作权的归属确定:公民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创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但是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影视作品指的是创作完成的影
委托创作的著作权,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有合同约定,按照其约定,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对于委托作品,一般双方应在合同中对作品归属作出约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翻译人享有。翻译别人的作品,除了要署翻译作者的名字外,还应当,应当注明是翻译作品,并且注明是根据某人的某某作品翻译。如果没有注明,而使人感觉该作品是翻译人的原创作品的话,那么也构成
将他人的作品进行演绎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品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以及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对于匿名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署名权仍然归属于作者,而除了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归属于作品原件的所有人。如果后续作者身份确定的,再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归属的确定方式是为了避免公民、组织因为著作权问题而产生纠纷,著作权归属的标准规定是根据著作作品的产生方式来确认,避免后续因为著作权而产生的收益、知名度而导致纠纷。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在体现了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应当通过双方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的合作作品归属权是:合作作品归属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完成作品的,该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确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我国著作权法对影视作品归属的认定标准是: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