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主要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
多次挪用公款是属于挪用公款严重情形。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不属于渎职罪,而是属于贪污贿赂罪。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多次挪用公款是属于挪用公款严重情形。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多次挪用公款确实属于挪用公款的严重情形。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是挪用公款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行为人改变资金用途的,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公款的资金用途,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
行为人挪用国企资金的,是属于挪用公款的,若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犯罪。《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其次,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最后,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
如果是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的不构成挪用公款;如果是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则构成挪用公款。 如果挪用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的则构成挪用公款罪。
行为人公款私存的行为是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刑法》中的如下规定进行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
如果是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的不构成挪用公款;如果是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则构成挪用公款。 如果挪用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的则构成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