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民事诉讼案件的中止具体情形有: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等。
民事诉讼中不准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如下: 1、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者法院调解和解,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 3、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非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4、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第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第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情况包括: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没有明确的被告;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 6、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4、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
诉讼中止一般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出现了让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进行的法定事由。因此,需要等法定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程序的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一方当事人已死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需要等继承人决定是否参加诉讼;如果一方
民事诉讼不得上诉的情形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也实行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