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强制猥亵
当事人对于他人的轻微猥亵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如果有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等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罚。
强制猥亵儿童罪相关案件的受害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精神损失赔偿的,人民法院对于该申请应当受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条件有: 1、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限于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儿童
1、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判刑是: 1、对于触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首要分子,应当追究其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对于触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其他参加者,可以追究其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一般认为构成遗弃罪情况如下: 1、拒绝扶养幼儿或者生病儿童,情节恶劣的,有扶养义务的人构成遗弃罪; 2、以不养育儿童为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繁忙的街区或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视为遗弃罪; 3、如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标准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两个目的: 1、直接目的是非法拘禁或控制妇女、儿童; 2、行为人要有向第三人出卖的目的。然后是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行为,就是和目的一相对应的实力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