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如果此前已经进行了破产财产分配的,则不能再进行补充申报。 不过如果是由于清算组原因导致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仍然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短则不少于30日,长则不超过3个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超过申报期限的破产债权,权利人可以进行补充申报,但申报前已经分配的财产不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需要说明。
破产案件申报虚假债权的处理是: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虚构民事纠纷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三)须为法院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进行是必要的。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呢?《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应
破产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
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债权申报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时间内申报,如果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没有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的规定有: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