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公司破产进行清算的程序如下: 1、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3、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4、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 5、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6、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如果公司资不抵债,那么可以考虑进行注销清算或者申请破产,大致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注销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之后的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偿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确认之后公司的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然后到债务再处置剩余的。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破产清算程序是: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等等。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首先应当申请,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评估有以下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 3、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