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中国《刑法》关于减刑的规定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体现在: 1、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即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2、刑事赔偿不实行诉讼程序,受害人只能通过非诉讼程序求偿。 3、对于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等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我国减刑需要的程序为: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减刑案件;最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1、提起。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2、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受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的规定,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减刑具有以下特征: (一)减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一般有以下的三种方式,具体如下: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搬迁国家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于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