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如果对地面人员财物造成损害的,可以追责。如果地面人员无不当行为(比如进入施工禁入区域),则由坠物方承担全责。 无法确定高空坠物具体来自什么位置的,由该高空区域所有单位、个人承担损失的后果。 各单位、个人具体承担额度可由法院裁定。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高空坠物险,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侵权人承担主要责任,而管理者未尽到法定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但是如果不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话,那么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因此高空
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毋庸置疑,具体侵权人就在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内,但是,很多高空抛物、坠物案中在客观上无法查明究竟是谁实施的侵权行为,即因果关系证明出现了困境,如果在此情形上让受害人自
高空坠物担责的规定,高空抛物坠物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明确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的加害人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未采取必要措
高空坠物是物品的主人责任。一般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业主给予补偿。
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本人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方法如下: 1、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 2、找不到具体加害人的,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人的追责; 3、由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