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手续:依法准备好书面的复议申请书、单位的营业执照、相应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等材料,然后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也可以直接口头提出申请。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必备条件:申请人明确,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等。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依法提出复议的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是不能加重处罚的。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加重当事人的处罚的,是不合法的。
交通违法受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其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不可能是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六十日。《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