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一切符合非法集资罪基本特征的行为,即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通常来讲,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依据,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非法集资在30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30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
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可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行为人具有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形的,可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集资诈骗罪。
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扰乱金融秩序的,就是非法集资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方式:非法集资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中骗取大多数人的钱财的行为。非法集资罪的主体既有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
非法集资的金额要求为:非法集资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此罪。
非法集资罪认定依据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其包括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