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检察院不可以调解,调解一般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检察院职能是对案件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被害人和被告人进行和解。刑诉法对刑事和解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两种情形适用刑事和解: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会出面调解,检察院只负责在公安机关移送之后,决定是否审查起诉。 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是一个月以内。若是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若是改变管辖的,应当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期
自诉轻伤案件法院可以调解。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轻伤害案件调解后必须立案,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刑事案件如果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者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检察院会调解。
检察院一般不能调解,因为调解一般是由人民法院进行。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可以。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同时规定了公、检、法三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调解成功的,也只是就民事赔偿部门达成调解。对于刑事责任部分还需要依法处理。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说: 1.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轻伤案件两个月左右移交检察院。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最长要在一个半月内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轻伤可以调解结案。但是调解只能解决的是致人伤害的民事责任,并不免除对方刑事责任的承担。由于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仍然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