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3、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4、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5、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6、死者尸体。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1.死亡; 2.植物人状态; 3.极重度智能障碍; 4.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5.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6.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医疗事故
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面部轻度毁容;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平方厘米。
一、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二、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等; 三、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四、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五、其他。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需要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损害事实; 2、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存在过错。
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如下: 1、首先主体是有区别的,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参与医疗工作的所有医务人员,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是普通主体; 2、医疗事故罪是发生在诊断、医疗中,对象是就诊的患者,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对象是所有人。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两者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概念上的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全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市级或省级卫健委委托市级或省级医学会进行,市省医学会是受市省卫健委管辖的,但医学会又是具有独立出具鉴定意见的机构,鉴定
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后果不同。医疗过错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较轻,医疗事故产生的人身损害往往更重。 2、鉴定的机构不同。两者分属于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 3、医疗过错的产生是源于故意或过失地违反了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
医疗事故和解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
医疗费证据包括: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