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是: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
一、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 二、医用产品损害;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 三、疾病的自然转归;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婚前所有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了: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
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是: 1、不是由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 2、一方欠债后,另一方事后没有追认的债务;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下列情况下不准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是: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有以下几种类型: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包括如下:第一,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的,无论借款是一方自用还是双方共同使用,均应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夫妻关系虽恶化,仍生活在一起除此之外,一方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而实际承担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