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夫妻个人所有财产范围为: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实际取得或者
法律上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赔偿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的范围包括:双方合法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且前述财产应当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如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福利,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一方或者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
财产分割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 (二)被分割财产的权利现状及数量。 (三)分割财产质量或者价值。 (四)财产分割后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方法等。 (五)分割财产交付的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者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
清算财产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包括: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 已经作为扣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可以不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中一方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属于夫妻的财产;一方的生活必需品;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
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