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可以的,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首先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其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在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采取取保候审
看守所不会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话从递交申请书到审核、批准,一般要一个星期左右,批准后24小时内会执行取保,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一般跟法定的最高刑罚有联系。犯罪经过以下的期限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就不再进行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
尚未判决的在押人员,家属不能会见,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已经判决的在押人员可以会见家属。不同看守所的会见时间不同。南京市看守所的快速会见时间段为每周六上午,律师会见应在30分钟内结束。并且律师需要提前两天进行预约,并在微信平台查询是否预约成功。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已经判决,并且决定留在看守所执行刑期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办法和时间由看守所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不会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
判缓刑看守所释放的程序是按照在押犯和非在押犯进行规定的。一般如果是法院判了缓刑之后,如果是非在押犯的话是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的话就应当由第一审法院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然后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这种程序办理之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有: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
看守所和监狱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看守所主要负责羁押涉嫌犯罪但未被法院出具判决判定刑罚的人,看守所中大部分只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罪人。而监狱羁押的是已经被法院明确判决处刑罚的人。 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人,或者被公
可以取保候审。在看守所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案件在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就向公安机关申请。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那么会比侦查阶段更加的困难。第三就是审判阶段。例如证据不足,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
看守所警察属于公安警察。看守所是公安的一个监管场所,归公安部门管理,所以看守所的警察同样属于公安警察,与当地交警、治安警等同出一门,警察证都由省公安厅统一制作发放,除姓名职务之类区别外,其它方面没有区别。警察证的有效期是5年。正面是照片、姓
羁押不是是一种单独的强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种自然状态,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羁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串供、逃跑、自杀等有利于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保障人权和无罪推
债权保全期限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申请的是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