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具体规定本行政区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建设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建设房屋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1、首先我们要去村民的用地小组进行申请; 2、之后国土的房管局会派一些人到现场来进行勘察; 3、申请人一定要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申报,并且要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4、还需要送达县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5、证书发放之后可以建宅基地。
处理空宅基地的两种方式是: (一)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农村空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 (二)经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将多余的空宅基地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
农村批宅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属于自然灾害,宅基地灭失或者因结婚分户的原因,缺少宅基地等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
农村空宅基地的处理有两种方式: (一)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农村空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 (二)经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将多余的空宅基地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转让农村宅基地时,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交易。
农村土地建厂房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将农村宅基地转让方式是,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方有超过一套的宅基地,受让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没有宅基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宅基地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1、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 2、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