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想要不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父母再婚后的遗产继承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父母去世后,遗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父母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父母愿意将遗产留给谁的,谁就继承父母的遗产;2、父母未立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配偶、
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财产;遗嘱中未处分的财产或者父母死前没有遗嘱的,父母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需要注意继承权不可以转让。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但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让。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
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遗产数额应按继承人数平等分配; 2、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4、有扶养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遗产继承的份额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确定。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也可以不均等。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