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有五个,分别是: 1、权利性质不同。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
抵押权和质押权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占有转让物。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抵押权可以在房地产上设立,只要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人有权处分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就可以在房地产上设立。但不动产一般不能设立质权; 二、质权可分为权利质权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质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
留置权指的是当债权人按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留置该财产,并且经过一定程序之后债务人仍不覆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定程序处分留置物,以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
(一)适用主体和范围不同。物权法规定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固定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范围较宽。 (二)抵押客体的不同。 (1)可以设定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若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有
保留权和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最高。因为法律规定,同一动产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动产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人。因此,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押权。
抵押与质押在经济活动中,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他们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相同的。抵押与质押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手段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归抵押人。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
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区别有以下几点: 1、最高额抵押权所的债权数量是不确定的,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只有一个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的是在未来一个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会的债权;而一般抵押权担保则针对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 3、最高额抵押权指的
股权质押又被称为“股权质权”,在定义是一般指的是把股票持有人所持的股票或者股权当作抵押品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所提供的一种抵押品担保;按照目前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内容的相关规定,如果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