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拒绝赡养父亲,根据继承法,无权请求分割遗产,或者就算能够参与分割,也要少分遗产。首先,法律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除非二人因为收养关系,而解除了自然血亲关系,就算父母不
再婚后,原来的亲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只是意味着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代表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会就此解除。而再婚之后,继子女就不一定能够享有继承权。只有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资格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这主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也就是已经登记结婚后生下的的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同居生活中生下的子女在亲生父母死亡后,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是由于,在我国继承权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或者法律拟制血亲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三种情况: 1、对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
儿子死亡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与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两者属于姻亲关系。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讲,儿媳和公婆之间并没有扶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是有财产继承权的,但前提条件为:养父养母必须是通过有效的法律程序所收养的子女,而并非口头约定。此外如果养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或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养子具有赡养能力的,但不尽赡养义务的
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媳妇赡养公婆,但是不强制要求。赡养人
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成年子女、一定条件下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一定条件下的兄姐。上述主体并不包括儿媳妇,所以儿媳妇并不需要对公婆履行赡养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并不属于公婆的子女范畴,对其不需要承担赡养的责任。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儿媳只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与之相对应,儿媳对
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加以危害或者是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同样有权利获得抚养费、生活费以及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具体来说,配偶、子女、父母都
首先,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子女。也就是说,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养子女”是指公民合法收养的得不到父母抚养的子女。另外,关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加以限制。但是,儿媳妇与公婆之间并没有法律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加以限制。而儿媳妇与公婆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