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一般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撤销权。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 4、因胁迫而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
股权变更协议应当包括协议主体,标的内容,履行内容、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1、股权变更协议应当载明转让方及受让方的基本个人信息; 2、协议中应当载明所转让的标的,所转让股权的价款以及价款的支付; 3、履行内容的条款应当包括: (1)明
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是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 其次,写明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写明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股权转让后未变更登记协议还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要件。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不是变更了股东,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按照其记载的“在与公司的关系中”确定。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司。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是: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 4、因胁迫而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未工商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
股权转让未变更登记协议是有效的。因为登记是为了公示,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不是生效要件。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后没变更登记应当准备好起诉书,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的证据向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履行义务。若是合同对于争议解决方式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股权转让协议中必须要注意如下事项: 1、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未涉及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2、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理; 4、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
1、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股权变更是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 2、股权变更股东没有变动,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 3、股权转让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生效,股权变更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后生效。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未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人依然可以出售股权。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款项的应当退回,股东名册的变更应当再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