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
1.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后,中方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以保护名称专用权和防止重名。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3.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的申领。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依法提出再审申请。 2、当事人向受理法院提交再审申诉状。申诉状要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同时注明自己的联系地址及电话,并提供与案件当事人数量相同的申诉状及证据副本。 3、受诉
应将死刑复核程序修改为审判程序以实现死刑过程中的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 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 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刑事一审的庭审程序为: 1、宣布开庭阶段。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等。 2、法庭调查阶段。 3、法庭辩论阶段。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5、评议、宣判。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 1、为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 2、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为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如果被告人要提前上诉的,提出上诉权。 7、对
死刑辩护的主要辩护点: 1、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 2、伤害类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3、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 4、证人的证言之间的矛盾点; 5、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等。
辩护人阅卷的规定: 1、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2、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的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辩护人与出庭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