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质押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质押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虽然同属质押,但两者之间存有不同。 (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 (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
股权质押基本程序:了解出质人及股权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签字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股权质押后是还能进行资产抵押的。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资产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
质押合同中质物的一般状况: 1、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根据质物种类的不同,对质物状况的描述也不同。 2、如果以车辆作为质物的,需要描述其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完好情况等;如果以机器设备作为质物的,需要描
股权质押的土地也可以抵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而土地抵押是一种抵押。两种担保方式的担保标的物不同,互不影响。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时间确定清偿顺序。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
股权可以重复质押,但是应当征得质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登记是设立质权的生效要件,需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生效日期不同,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