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1.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申请破产后仍无法还清债务的,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后拍卖优先于变卖。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拍卖,并且有评估价。拍卖前要先进行公告。拍卖动产的,需要在拍卖的七天前进行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公司法规定清算的条件包括: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
公司从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换,只需要法院宣告破产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否则就会驳回申请。
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另外,根据第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只需要提供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证明就行,法院形式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实质审查后做出是否宣告破产的决定,之后成立清算组。
职工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要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金额较大,同时企业也满足破产条件,员工是可以债权人身份申请企业破产的。 二、如果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金额不大,同时企业也不满足破产条件,员工不可以申请企业破产。
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可以进行破产清算,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不能进行破产清算,因为其没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