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婚姻无效后果。 一、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原则判决。 三、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相关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
财产在离婚时被一方转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挽回财产,之后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给对方。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严重侵犯一方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保存好证据。
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夫妻债务可以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假如未达成一致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财产也是先进行协商后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
夫妻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没有婚姻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父母将要离婚财产的处理: 1、个人财产由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当事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为婚前财产办理公证: 1、首先,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身份、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发放公证文书。
未婚同居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
离婚转移共同财产,如果是起诉前转移财产,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针对离婚诉讼中的财产纠纷如何处理问题,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二、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原则。 四、有利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乙方过错引
离婚财产转移,如果是起诉前发现此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共同财产分割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离婚纠纷所争议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