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返还出资; (2)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利润分配、新股优先认购、剩余财产分配请求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3)公司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在合理期限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的,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对于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可主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对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
没有出资也可以是公司股东。股东在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时候,行使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清算时未出资股东必须出资,即使未到认缴得期限,否则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内容是 一、对足额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1、法理分析 从股东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之间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的性质,每一位缔约人都负有依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没有适当履
股东未出资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并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是股东未出资对公司债权人是以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与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三种:完全不履行、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
股东若是未出资的,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于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及时缴足出资。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