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是: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二)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公司亏损,股东没钱出资,公司可以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出资,并赔偿延期出资的损失,如股东拒绝履行的,公司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此外出资瑕疵股东还需要向已如章程规定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 (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
股东虚假出资行政责任: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刑事责任: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
股东认缴出资是公司股东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的独立约定,记载到公司的章程中。认缴出资的时间一般会发生在实缴出资之前,认缴出资一般是企业章程规定的应该缴纳注册资本的当天。实缴出资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出资额缴纳的全部资本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 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 5
认定股东出资不足,若是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可以以银行进帐单来证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