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以下条件: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设立须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其他。
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 1、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2、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3、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
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须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须加盖公章,还有本人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全体出资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章程;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异地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3、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