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保管合同的特征为: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
保管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管合同不移转保管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保管合同是物品保管的约定合同,不涉及交易和业务。包括以下特征: 1、保管合同是约定保管服务的合同,涉及的内容是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改变物品原本的所有权; 2、保管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保管物的移交,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3、保管合同的形式多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1、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2、居间合同的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服务,不实际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担保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赔偿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基于担保债权的主合同。例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开始的; 2、补充担保合同,这意味着债权人享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保险合同有下列特征: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保管合同法律特征: 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三、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四、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的种类: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