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以分割夫妻
原则:1、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原
离婚时房屋分割的原则: 一、注意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保护房屋产权原则;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注意调节和协议一致原则; 五、遵循过程原则。
离婚时房子分割的原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怎么分割,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后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婚姻关系有以下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二)一夫一妻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婚姻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双方确定夫妻关系必须满足不是重婚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均到法定婚龄的。
离婚时房屋分割的原则是: 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具体包括: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婚姻关系有以下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二)一夫一妻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原则: 一、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
离婚对方出轨分财产的原则具体如下: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出轨行为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属于前述的过错情形。
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