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应当先由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进行清偿,按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再由遗嘱继承人按所得财产的比例偿付剩余债务。但是,仍然需要保留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必要份额,即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等人必要的生活费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当事人应当根据申请登记的具体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到相关部门按照流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具体的继承过户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是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夫妻在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的遗产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要按照协议办理; 2、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遗赠协议的,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来进行办理; 3、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那么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之后
父母去世,姐弟继承遗产的方式如下: 1、如果父母生前立下了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要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规定来处理; 2、如果父母生前未立下遗嘱,那么其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各继承人对于遗产一般都应当平均分割,而不能随意占有处置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房产继承人可以根据下面规则确定: 第一,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依照遗嘱或者协议进行继承; 第二,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法定顺序主要包括两个顺位: 1、配偶、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之前的法律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屋的最新规定,是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途径的。以法定继承方式的,子女、配偶、父母是均作为第一继承人的,若三者同时存在,则需其他二者表示放弃继承,子女才能完全继承房产。以遗嘱方式继承的,则选用一适当的遗嘱方
民法典继承编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