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分配:一般是均等分配,但是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均等。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是指亲生的父母、有收养关系的父母和相互之间具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的子女、不是婚生的子女、有合法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后,养子女和其亲生父
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开始后,排在第一位享有继承权的人。且一般仅由第一顺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女婿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丧偶女婿对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为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或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自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诉讼。继承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均可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如果超过三年,继承人
民法上的第一继承人范围: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或同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没有先后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