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即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或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以下人员: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人是父母子女配偶。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父母死亡,孙子女也不是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是父母的代位继承人。作为爷爷奶奶继承人的父母先于爷爷奶奶死亡的,孙子女作为父母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应由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人顺序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先后顺序。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
我国继承法中没有第三顺序人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继承顺位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后遗产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子女继承财产按如下分配: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