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转继承定义是: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
遗产继承配偶有份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并且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算法定继承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
继子在下列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
民法典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我国的遗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配偶;2、父母;3、子女。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遗产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正确的。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需要。继承人是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出现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具体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债权债务继承情况说明如下: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2、不可以继承的财产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国有资源使用权等等; 3、债权债务的继承顺序;等等。
丧失继承权的主要情况包括: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